事發4小時後,警車(右)和大眾車仍停在現場攝/法制晚報記者 郭謙
  法制晚報訊(夜線報道組) 昨天下午3時許,一輛大眾與一輛河北牌照警車在北五環發生剮蹭。警車因走應急車道、軋導流線被判負全責,但司機拒絕認可。兩車停在現場近8小時後,警車司機才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。在此期間,京承高速入口到平房橋約10公里的路段出現擁堵。
  現場
  4小時未挪車
  致擁堵10公里
  昨晚7點30分,記者在北五環京承高速入口東側約200米處看到,一輛大眾與一輛掛河北牌照的警車停在主路外側,位於一個輔路進主路的入口處。它們幾乎貼在了一起。兩車司機均證實,雙方發生了輕微的剮蹭。記者註意到,兩車的車燈及反光鏡有接觸,但受損並不嚴重,只是少量車漆脫落,車上人員也都安然無恙。
  兩車當事人稱,剮蹭事故發生在昨天下午3時許,記者到場時已過去4個多小時,但雙方仍未挪車。過往車輛只能放慢車速,擠到內側車道通過。車流從北五環京承高速入口,一直排到了東五環平房橋,距離超過了10公里。
  大眾 警車走應急車道軋導流線被判全責
  大眾司機翟先生稱,事發時他在外側車道正常行駛,而這輛警車在應急車道上開著,並想超車併入大眾所在的車道。“我特別煩這種違章駕駛,還要蠻橫超車的人,所以當時就沒讓他。”
  翟先生表示,警車與自己齊頭併進開到應急車道的盡頭後,又軋著主路入口處的導流線行駛,兩車最終在現在停車的位置發生了剮蹭。他向記者出示的事故認定書顯示,因警車違反交通規則,因此對這起事故負全責。
  警車
  我已停車
  大眾涉嫌“碰瓷兒”
  但記者看到,事故認定書上本該警車司機簽字的位置,寫的卻是“拒簽”二字。“對這個處理結果,我覺得不公平。”警車司機不服氣地說,在他開到主路入口時,眼看超車無望已停了下來。“是大眾車故意撞上來的,有‘碰瓷兒’的嫌疑。”
  警車司機強調,自己有行車記錄儀的視頻為證,但他未向記者提供這段視頻資料。兩車司機稱,事發後交警和屬地派出所民警先後三次到現場,但都協調未果。因警車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,翟先生擔心離開後無法索賠,所以才不讓警車離開。
  記者註意到警車內共有三人,但均身著便裝。司機稱,他們隸屬於唐山市檢察院,來京是執行公務。
  結果
  8小時後警車司機終簽字
  昨晚11時許,翟先生致電記者稱交警再次到場協調後,警車司機於昨晚10點40分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,此時距事發已過去近8個小時。
  文/夜線報道組  (原標題:冀牌警車違章 剮蹭拒擔責 事發京承高速入口東側 司機被判全責不服氣拒絕簽字 兩車停8小時致擁堵10公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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