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李廣軍)因為一直沒有小孩,在長沙開電動車的常德人何某將在火車站走失的小女孩“糖糖”帶回老家撫養,還將小女孩改名,幸虧長沙警方通過天網監控視頻鎖定犯罪嫌疑人,最終小女孩被拐走24天之後成功回家。記者昨日從芙蓉區法院獲悉,該院近日以拐騙兒童罪,一審判處何某有期徒刑1年。
  糖糖的爸爸唐先生回憶說,2013年11月2日19時許,他駕車攜帶4歲多的女兒糖糖到長沙火車站接妻子。“當時我接到妻子電話,她說提了三大包東西,所以我決定到站內去接一下。”唐先生想著要不了多久,他將車停好後自己下車到出站口接妻子,熟睡的糖糖則被留在了車上。
  醒來後的糖糖獨自下車,因找不到爸爸在火車站前坪哭泣。此時,50多歲的何某騎一臺電動車在火車站的士車出站口準備接客,發現了哭泣的糖糖。“我一直沒有結婚,也沒有什麼親人。”何某後來交代說,因為他沒有子女,就想將糖糖帶回家中養育。隨後何某以帶糖糖尋找爸爸為由將其騙至自己的電動車上,後把糖糖帶回了自己在芙蓉區遠大路所租住的房屋內,並私自給糖糖改名為“何曼妮”。2013年11月10日左右,何某又將糖糖帶回常德市安鄉縣自己的老家養育。
  這段時間,長沙警方通過天網監控視頻,排查了糖糖失蹤時段從火車站經過的數十輛公交車、十幾輛私家車和黑車之後,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。2013年11月26日,公安機關將何某抓獲並解救出糖糖。第二天,何某被刑事拘留,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何某拐騙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,其行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。由於其認罪態度較好,可酌情從輕處罰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  “糖糖被解救後精神狀態沒有以前好,不愛說話了。”唐先生很心痛。法官提醒家長,不論父母去哪裡,都不要將孩子丟在車內。“家長很少意識到,對孩子來說汽車是非常危險的地方。”法官表示,馱諑繁叩鈉擔背;岢晌⊥禱蚴牆俜說哪勘輳譴永炊疾換嵋蛭瞪嫌瀉⒆傭V狗缸錚疤乇鶚竊諢鴣嫡菊庋嗽備叢擁某∷頁ひ歡ㄒ春米約旱男『ⅲ灰煤⒆永肟酉摺!�
  【案中法】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條: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,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  (原標題:進站接人,別把孩子丟車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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